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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事实办法》的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核定如下:
一、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一)、代理民事(含经济、知识产权)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其最高收费标准按照诉讼标的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制收费:
1万元(含1万元)以下部分 1000元
1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 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 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 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 2%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 1%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3)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收费。
二、代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按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按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按件收费:1000-5000元/件。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5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3)审判阶段 1000—10000元/件;
(4)办理死刑复核案件:10000-30000元/件,但曾办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按此标准酌减收费。
(5)刑事自诉案件和办理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案件按上列标准执行。
(6)代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参照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7)办理涉及财产犯罪案件,也可以按涉及财产数额,参照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2)进入再审程序后代理再审案件诉讼,按代理一审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层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六、办理二审诉讼案件:
(1)未办理一审只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2)曾办理一审再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七、办理发回重审案件,按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曾办理过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八、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2)曾代理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案件,再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九、代理仲裁案件参照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十、担任法律顾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等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十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办理本顾问单位的诉讼案件按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十二、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服务费,在每有效工作小时50-2000的范围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十三、以上一、二、四、五、八项收费标准,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十四、对于贫困地区及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收费标准酌减收取。
十五、该收费标准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通知》(陕价费调发[2003]16号)同时废止。 |
协商收费基本标准
一、担任法律顾问收费标准
(一)顾问费每年3-8万元,个案律师费按80%收取,差旅费另行收取。
(二)全年律师费实行包干的收取(个案不再另行收费):
a. 顾问单位不要求坐班的一次收取5—10万元;
b. 顾问单位要求安排律师坐班的,一次收取10—20万元;
c. 上述a、b两款差旅费另行收取。顾问单位有两个以上子公司或分公司需要律师同时提供服务的,另行加收50%。
二、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收费标准
(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事务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
(四)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等法律事务3000-10000元/件;
(五)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根据实际工作量或按合同标的数额的一定比例由双方协商收费。
(六)参加项目谈判(包括土地、建筑工程、房地产、招投标业务等各类项目),参与企业改制、公司上市按以下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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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标的 |
收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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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部分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部分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部分
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部分
1亿元以上的部分 0.2% |
2%
1%
0.6%
0.5%
0.4%
0.3%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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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费用均包括市内交通费,如需到外地出差,差旅费、住宿费均由当事人承担。
(七)本所顾问单位上述诉讼、非诉讼业务均按80%收费。
三、制作法律文书收费标准
(八)声明、启示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每件1000元;
(九)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仲裁申请书等500——1000元/件
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2000元/件;
民事合同、契约等500——3000元/件;
所有费用均应在签订委托合同后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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